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2、项目编号:WHQD ZB2020-174
3、项目名称: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人民币39.5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39.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其该标段报价无效
7、采购需求:防疫物资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免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2)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及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资格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可提供相关查询信息。
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金银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路8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27-85330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王瑞、昌亮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昌亮
联系方式:027-84766877